未缴足出资的股东能否分红
已回复2009-07-26 15:45:07
一公司的注册资本金要分期投资,但没有完全到位,这时股东想要分红,违法吗?有法律依据吗?请指教。
你好!我个人认为:分期缴纳出资的股东在出资期限没有届满之前完全可以分红。《公司法》第三十五条:“股东按照实缴的出资比例分取红利。但是,全体股东约定不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或者不按照出资比例优先认缴出资的除外。”这里没有规定股东一定要缴足全部出资才能分红。
如果出资期限已到但出资没有到位,该股东对公司及其他股东承担违约责任,债权人也可以主张股东在未缴出资范围内对公司债务承担连带清偿责任。但这并不妨碍股东行使分红权。
其他相关法律依据见《最高法院公司法司法解释二》第22条、《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公司纠纷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
以上意见供参考!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07-27 10:4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