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投资回报承诺
已回复2009-08-16 08:34:17
请问:准备新成立一家有限责任公司,为调动职工积极性,鼓励职工投资,承诺对职工股投资后5年内保证收回投资,若收不回,五年后退股,按银行利率支付利息。有利润时,先保证职工的20%,其余的再按出资比例给法人股和职工股分。若这样做,合法吗?我心里特别急,请您解答,谢谢!
你好!依照我国公司法,公司成立后股东不得抽回出资,公司注册资本未经法定程序不得随意减少。因此,你公司的部分方案与公司法相违背,有无效风险。
但也可以采取其他办法规避此风险,比如作出承诺的不是公司,而是大股东。如果职工股东5年后不能收回投资,职工可以把该股权转让给大股东,转让价格为原出资额加银行同期利息,等等。另外,需注意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之间要保持一致。
此问题较复杂,为避免公司设立不合法,建议请律师介入设计有关方案。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09-08-16 08:43: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