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该怎么办
已回复2011-02-10 08:15:29
我们是某公司的出资人,现在某个公司注册成立了一个新股份公司,其募集股本金,募集对象是我们这些某公司的出资人,我们都已经按要求将30万以上的金额以股本金的名义打入新股份公司账户,资金打入后,按原来的说法(新股份公司有有募集资金的通知,张贴在室外,但没有法律文件),经过验资后,我们就是新股份公司的原始股东了,但新股份公司现在要求控制股东人数,要求我们将资金转入其他股东的账户,就是说我们出的资金不能以我们自己的名义参加验资,只能以别人的名义验资,以后,在我们将资金转入别人名下过程中,新股份公司又不出据证明,只是我们的资金转给哪个股东,那个股东私下给我们证明。这样经过验资后,我们虽然出了钱,但肯定不是公司股东了,以后我们的资金转让人(他是公司股东)如果出了问题,我们该怎么办?
有几个具体问题:
1 新股份公司的股东的个人文件对新股份公司有法律依据吗?
2 在法律意义上,经过验资后,我们的资金以后还是我们自己的钱吗?
3 我们现在是将资金转让了新股份公司账户,但还没有验资,新股份公司对我们没有任何义务吗?
4 新股份公司说,如果我们不同意将资金转在别人的名下,就要撤资,由于我们已经将钱转入新股份公司的账户,现在新股份公司这么做,在法律上如果我们撤资,新股份公司没有麻烦吗?
你好,根据你的初步陈述,现答复如下:
一、新股份公司不希望将你们工商登记为股东,你们如果实际出资但股份挂在别人名下,至多只能算是隐名股东,这种出资方式对你们有风险。你们的股东身份不一地得到法律认可
二、你们将出资挂在他人名下,一定要与挂名人有详细的合同约定。合同要尽可能保护你们的利益。
三、如果觉得不稳妥,可以不投资。
如有其它问题,建议提供详细书面材料当面咨询律师。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1-02-10 10:40:2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