隐名股东求助
已回复2012-12-02 22:25:00
我于1998年开始便在福建“长乐市雪人制冷设备有限公司”打工,当时该公司才刚开始筹建,2000年注册成立;2004年公司一方面为了鼓励所谓的“骨干们”,另一方面是因为资金压力(股东杨建峰撤资),吸收了很多职工入股;公司这时也让我入股,并且当时还承诺给我配股(口头承诺),当时由于种种原因我只投了2万元,后来公司说给我配了16万的股份,(当时的董事长口头告诉我的),当时入股时是给的现金,公司只给我开了一张上面注有“收投资款”字样且盖有公司财务章的收据;之后有过2次现金分红,一次2万,另一次3万(不知道按什么比例分配的)。2010年,由于身体原因,我便辞职离开了公司,但我的股份还留在公司里,2011年公司股票上市了,公司其它同事都分到了应得的股权,但公司却拒不给我当时承诺的股份,连我的股本金他们也要没收,他们的理由是我离开公司后从事了同行的工作,但我在公司时只是一个打工的,没有签订什么竟业限制协议,请问:我要怎样才能要回我的股权?
你好,根据你的出资凭证、分红凭证等资料,结合公司章程等具体情况,隐名股东可以起诉要求确认其具有股东资格。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2-12-06 11: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