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权小股东起诉到法院,法院是否有受理时间规定限制
已回复2013-05-06 13:15:11
你好!
请问维权小股东起诉到法院,法院是否有受理时间规定限制。我们是一群来自广西百色市一个县城,现受到大股东侵吞股权的弱势自然人小股东,事情是这样的:我们公司原来是国家控股、职工参股的股份有限公司,现在的大股东是在2005年通过不正当的手段取得了国家股权,变成现在的控股大股东;从2005年接手股份有限公司至今,大股东没有给予股东分过一分红利,也没有召开过一次股东大会,甚至连财务报表也不公开过;又于2010年通过恶意增资来稀释我们自然人小股东的股权;然后又在工商局销毁我们自然人小股东的股权名册。为了这不公平信义,我们已经于2012年5月16日到百色市人民政府上访,要求政府为我们的弱势群体主持公道,结果象踢皮球一样;让我们苦等了5个月多时间;最终得到的答复是解决不了,要我们自己去找法院解决。在我们这一群人当中都是年老、退休、下岗以及体弱多病,为了每日的两餐都解决不了温饱的弱势群体,怎么能够拿得出来一笔天文数字的律师费用和法院的诉讼费用,到法院去打官司呢?去找司法局要求司法援助,又说条件达不到。现在我们在无奈之下,只好用我一个人名字到县法院申请免诉讼费来起诉公司、大股东,但县法院又推说没有办理过这样的案件,只有上报中级法院来处理,直到现在已经过去了十多天,还没有得到受理的答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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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好,很是同情你们小股东的遭遇。如果你们的股权是通过假冒签名的方式办理了股权转让工商变更登记,可以向法院起诉请求确认转让无效。这样的诉讼时效为两年,自知道或应当知道自己的权利受到侵犯之日起计算。
股权拿回来以后,可以再打股东知情权的官司,要求查阅公司账簿。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3-05-07 16:4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