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多年不分红,作为职工小股东应怎样维权
已回复2013-06-02 22:11:51
1998年公司原是国有企业,频临倒闭几乎无法运营,企业进行改制,我们员工把所有积蓄和部分借款拿来购买了公司股份,支持企业改制,现在公司发展壮大了,但是几年都不分红,我么应该怎么办?请指点。
你好,公司如有红利,却不分红,小股东可以通过申请查账、提议组织和征集股权召开股东会形成分红决议、要求公司回购股份等方式行使股东权利。其中股份回购的要求见《公司法》第75条。
第七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对股东会该项决议投反对票的股东可以请求公司按照合理的价格收购其股权:
(一)公司连续五年不向股东分配利润,而公司该五年连续盈利,并且符合本法规定的分配利润条件的;
(二)公司合并、分立、转让主要财产的;
(三)公司章程规定的营业期限届满或者章程规定的其他解散事由出现,股东会会议通过决议修改章程使公司存续的。
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六十日内,股东与公司不能达成股权收购协议的,股东可以自股东会会议决议通过之日起九十日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回复人: 回复时间:2013-06-18 09:32:5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