岳阳兴长中小股东要求起诉高管
岳阳兴长接立案稽查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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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9-8-11 12:28:00 来源:证券日报 作者:吕 东 |
刚刚于今日披露因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而被证监会湖南监管局立案稽查的岳阳兴长,又于昨日下午收到了中小股东要求监事会对于公司高管提起诉讼的函件。
种种迹象表明,围绕岳阳兴长子公司重庆康卫生物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重庆康卫”)研发的“口服重组幽门螺杆菌疫苗”之争日趋白热化。
证监会调查
中小股东要求起诉高管
根据岳阳兴长今日公告披露,公司于昨日接到证监会湖南监管局《立案稽查通知书》,因公司信息披露存在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行为,自2009年8月12日起,湖南监管局将正式进入公司调查。
与此同时,作为岳阳兴长中小股东维权代表黎明职业大学副教授易晓明,也代表中小股东要求岳阳兴长监事会对公司董事、高管违规行为提起诉讼。在这份中小股东提交的提起诉讼的函件中,中小股东还同时要求将重庆康卫的股权按照入股价格转让给岳阳兴长。据易晓明向本报记者表示,该函件已于昨日下午通过传真和专递向岳阳兴长证券部送交。上述传真未得到岳阳兴长的证实。
据了解,合计拥有岳阳兴长1.32%股份的中小股东周政和周骏在寄给岳阳兴长函件中表示,邓和平、彭东升、刘庆瑞、段顺罗等岳阳兴长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为谋取自身利益,在没有经过岳阳兴长股东大会同意的情况下,利用职务便利参与了重庆康卫的增资并成为其股东,导致岳阳兴长在重庆康卫的持股比例非但没有在增资过程中提高,反而有所降低,严重侵占了本来属于岳阳兴长的商业利益。
邓和平、彭东升、刘庆瑞、段顺罗等人的行为违反了《公司法》及《岳阳兴长石化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中关于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忠实义务的相关规定,其违反忠实义务所得的收入应当归属于岳阳兴长,并且其对岳阳兴长造成损失应当予以赔偿。
有鉴于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第一百五十二条的规定,特向监事会提出书面请求,望监事会尽快对邓和平、彭东升、刘庆瑞、段顺罗等人提起诉讼,要求其将重庆康卫的股权按照入股价格转让给岳阳兴长,以维护岳阳兴长以及广大股东的合法权益。同时,上述中小股东已授权易晓明代为处理相关事宜。
根据岳阳兴长公开披露的信息,在重庆康卫的上述股东中,邓和平(持股比例为0.370993%)在1999年9月至2005年10月期间任岳阳兴长董事、总经理,2005年10月至2009年5月21日期间任岳阳兴长副董事长;彭东升(持股比例为0.247329%)在1999年9月至2005年10月期间任岳阳兴长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2005年10月至今任岳阳兴长总经理,2009年5月21日起任岳阳兴长董事;刘庆瑞(持股比例为7.741393%)1999年9月至今任岳阳兴长财务总监;张苏克(持股比例为0.123664%)在1999年9月至2001年6月期间任岳阳兴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工会主席,2001年6月至今任岳阳兴长党委书记、纪委书记,2000年8月至今任公司监事;另外,段顺罗(持股比例为7.518797%)为岳阳兴长的财务主管。
“疫苗门”愈演愈烈
一场疫苗风波,让业绩不佳、股价平平的岳阳兴长成为了近期证券市场中当之无愧的焦点公司。而公司多次对于疫苗项目的澄清声明非但未能获得中小股东的理解,反而引起对于公司公司存在种种违规行为的持续质疑。
2000年底,岳阳兴长、中国人民解放军第三军医大学、重庆市阳春生物科技有限责任公司共同成立了重庆康卫,该公司系利用第三军医大学研究的生物医药高科技成果——人幽门螺杆菌双价亚单位分子内佐剂疫苗进行开发和产业化,并于2009年4月获得新药证书,市场前景十分广阔。
对于由于子公司引进战略投资伙伴将放弃第一大股东的席位的可能,岳阳兴长表示,由于胃病疫苗属于生物制药行业,而作为一家从事石化产品生产和销售业务的上市公司,岳阳兴长显然缺乏生物制药企业生产、销售、管理、运作的实践经验。为化解由于实施疫苗产业化给公司带来的风险,岳阳兴长决定引入战略投资者,同时不排除放弃重庆康卫第一大股东地位的可能性。
事隔数月后,岳阳兴长不但因违反证券法律法规而被证监会湖南监管局立案稽查,中小股东也要求公司监事会对相关董事、高管提起诉讼。围绕在岳阳兴长“疫苗门”的事事非非,后续如何发展,本报将持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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