鹏博士及实控人被调查此前有多次违规记录 这些投资者有望获赔

  发布时间:2023-09-06 14:32:47 点击数:
导读:鹏博士,股票代码600804,是一家专注于数据中心、云计算、互联网接入等业务的上市公司。公司官网称其是“最早将光纤宽带技术引入国内的公司”。2023年7月18日,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鹏博士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

鹏博士,股票代码600804,是一家专注于数据中心、云计算、互联网接入等业务的上市公司。公司官网称其是“最早将光纤宽带技术引入国内的公司”。

 

2023年7月18日,因公司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鹏博士公告收到中国证监会立案告知书。随后9月1日,公司实控人杨学平先生又宣布被证监会立案。目前我们尚不清楚,鹏博士及实控人杨学平”涉嫌信披露违法违规“的具体事项。不过,我们可以从鹏博士的公开信息中,发现一些端倪。

 

今年4月底,鹏博士发布了2022年年度报告及《内部控制审计报告》,审计机构中喜会计师事务所对公司2022年财报和内部控制方面均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两份利好报告发布后,股价引来一波上涨行情,也引来上交所发来年报问询函,上交所要求鹏博士对2022年年报进一步补充披露五大方面共计十个问题的信息,包括:资金往来、存货、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关于合营联营企业以及重大诉讼等其他问题。

 

6月17日,鹏博士仅就《问询函》少部分问题作出回复,关于上交所关心的资金往来及资金占用、股权转让款及股权投资、固定资产及在建工程等其他问题,鹏博士表示“公司及中介机构尚需进一步核查”,至今还未出核查结果,却等来了证监会《立案告知书》。

 

公开信息显示,最近三年内,鹏博士有多次信息披露违规记录,并被相关部门认定。比如:

 

今年515日,上交所对鹏博及有关责任人予以监管警示,原因是2022年度的业绩预告内容不准确,更正的业绩预告与是归母净利润及扣非后归母净利润的差异幅度分别为50.91%、42.85%,影响了投资者的合理预期。同时,上交所认为,公司迟至2023年4月19日才发布业绩预告更正公告,更正公告披露不及时。

 

2022年11月14日,上交所对鹏博士、杨学平等作出纪律处分决定,认定的违规事项有:(一)公司对外合作事项信息披露不公平、风险提示不充分;(二)股权转让款减值计提信息披露不一致、风险提示不充分。

 

2022年4月27日,审计机构对鹏博士2021年度财务报告出具否定意见的内部控制审计报告,认为鹏博士在内部控制方面存在重大缺陷,包括与多个单位发生大额资金往来交易缺乏合理的商业理由和依据,原控股股东持有的股份被司法冻结,但是公司直到解除冻结后才一并予以披露,相关信息披露不及时。这份否定意见的内控报告出具后,导致鹏博士成为ST股。

 

2022年1月11日,上交所对鹏博士及时任董事会秘书陈曦予以通报批评,原因是公司未及时披露达到披露标准的涉诉案件。

 

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臧小丽律师分析指出,针对鹏博士的多个信息披露违规行为,投资者可以分段主张索赔。臧小丽律师暂定有四个时间段的投资者可以加入诉讼,投资者只要符合以下条件之一,均可:

 

可索赔范围之一:在2020年9月14日到2021年7月23日之间买入鹏博士股票,并且在2021年7月24日后卖出或继续持股的受损者。

 

可索赔范围之二:在2021年12月10日到2022年1月28日之间买入鹏博士股票,并且在2022年1月29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可索赔范围之三:暂定为在2021年1月1日到2022年4月27日之间买入鹏博士股票,并且在2022年4月28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可索赔范围之四:在2023年7月17日之前买入鹏博士股票,并且在2023年7月18日后卖出或持有股票的投资者。

 

(可索赔范围最终以法院生效判决认定为准

 

投资者参与索赔基础资料清单

1、买卖鹏博士股票的对账单原件(经证券公司营业部盖章,从首笔买入前述股票开始打到最后一笔卖出,未卖出者打到至今);

2、身份证复印件;

3、证券公司营业部出具的证券开户确认单(对账单已打出身份证号码的,可不出具开户确认单);

4、另附上投资者的联系电话、地址及电子邮箱。

 

律师收到以上资料后,先确定投资者是否符合条件,并计算是否存在损失。如果符合索赔条件,律师将提供正式的起诉材料给投资者。

 

附:股票索赔律师联系方式

联系人:臧小丽律师,法学博士

公众号:股票索赔律师来帮你

单位: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

电话:010-57128755

手机:135 2082 9251(可加微信)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光华路4号院东方梅地亚A座2310室

律所官网:www.shizelaw.com

 

附一: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证券索赔案2023年8月以来新收判决及领款情况

1.投资者诉中创环保(原“三维丝”)案一审胜诉;

2.投资者诉东方海洋案一审胜诉;

3.投资者诉东方金钰案一审胜诉;

4.投资者诉工大高新案一审胜诉;

5.部分济南高新投资者领到部分胜诉款;

6.部分投资者诉银亿股份案领到胜诉款;

7.部分昆明机床投资者领到胜诉款;

8.部分中安科投资者领到胜诉款及股票;

9.部分奥瑞德投资者领到胜诉款;

10.部分金花股份投资者领到胜诉款;

11.藏格控股投资者领到赔偿款。

 

附二: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证券索赔案2023年8月以来庭审安排

1.2023.8.1 投资者诉神雾节能案一审开庭(南京中院);

2.2023.8.3 投资者诉常山药业案二审开庭(河北省高院);

3.2023.8.10 投资者诉永安林业案一审开庭(福州中院);

4.2023.8.21 投资者诉和佳医疗案一审开庭(珠海中院);

5.2023.8.22 投资者诉宝德股份案一审开庭(西安中院);

6.2023.8.24 投资者诉冠福股份案二审开庭(福建高院);

7.2023.9.4 投资者诉乐视网案一审谈话(北京金融法院);

8.2023.9.6 投资者诉金正大案一审开庭(青岛中院);

9.2023.9.12 投资者诉雪松发展案一审开庭(青岛中院);

10.2023.9.14 投资者诉凯迪生态案二审谈话(湖北高院);

11.2023.9.18 投资者诉启迪环境案一审开庭(武汉中院);

12.2023.10.9 投资者诉银河生物案一审开庭(南宁中院)。

 

附三:北京时择律师事务所代理证券索赔案2023年8月以来起诉立案情况

1.投资者诉奥瑞德案,法院已受理(哈尔滨中院);

2.投资者诉工大高新案,法院已受理(哈尔滨中院);

3.投资者诉粤传媒案,法院已受理(广州中院);

4.投资者诉保千里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5.投资者诉仁东控股案,法院已受理(广州中院);

6.投资者诉新纶科技案,申请强制执行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7.投资者诉利源精制案,法院已受理(辽源中院);

8.投资者诉海越能源案,提交起诉(绍兴中院);

9.投资者诉华鼎股份案,法院已受理(金华中院);

10.投资者诉腾邦国际案,法院已受理(深圳中院);

11.投资者诉中捷资源案,法院已受理(绍兴中院);

12.投资者诉邦讯技术案,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13.投资者诉华讯方舟案,提交起诉(广州中院);

14.投资者诉文化长城案,提交起诉(广州中院);

15.投资者诉海伦哲案,提交起诉(南京中院)

16.投资者诉雪松发展案,法院已受理(青岛中院);

17.投资者诉金正大案,法院已受理(青岛中院);

18.投资者诉科迪乳业案,提交起诉(郑州中院);

19.投资者诉华英农业案,提交起诉(郑州中院);

20.投资者诉聚龙股份案,法院已受理(沈阳中院);

21.投资者诉华铁股份案,提交起诉(广州中院);

22.投资者诉索菱股份案,申请强制执行已受理(深圳中院);

23.投资者诉新野纺织案,提交起诉(郑州中院);

24.投资者诉广州浪奇案,提交起诉(广州中院);

25.投资者诉辅仁药业案,提交起诉(郑州中院)

26.投资者诉天马股份案,提交起诉(杭州中院);

27.投资者诉深大通案,提交起诉(深圳中院)

28.投资者诉中天能源案,提交起诉(北京金融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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